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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人力銀行找工作,因薪資條件大多表示「面議」,卻常因雙方對薪資預期落差太大而破局,讓求職者白忙一場。昨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「就業服務法」草案,規定如薪資未滿4萬元,徵才啟示須公開薪資級距,不得註記面議。雇主如未依規定揭露薪資級距,最高可開罰30萬元。

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表示,徵才公告薪資僅寫「面議」,使得勞資雙方資訊不平等,面談後求職者才發現薪資太低而破局,無疑是浪費雙方時間,因此提案薪資未達4萬元,雇主徵才薪資不得寫「面議」,讓求職者應徵前就能適當評估。同為國民黨立委的陳宜民更表示此草案將「有助於人才流動」,提供透明資訊供求職者比較,雇主不敢怠慢勞工。倘若草案通過,雇主未按規定執行,可開罰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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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雖表明歡迎金融業以公開收購方式啟動併購,但律師認為,以實務上來說根本不可能。

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力推「金金併」,更開啟民營金控、銀行非合意併購或敵意併購的大門,如果再輔以7月三讀通過的新版《公司法》中俗稱「大同條款」的第173條之1,對金融業來說,未來是否有可能出現以公開收購達成控制權轉換的案例產生,甚至使這樣的運作更加蓬勃?律師強調,答案其實是「不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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